诉讼拉锯战:两度败诉后的新策略
这并非双方首次对簿公堂。寒武纪在说明中表示,在本次诉讼前,梁军自公司离职后,因持股权益被依据《持股计划》的约定回购,其先后提起两起案件,均以梁军败诉结案。
人民法院及仲裁机构经审理认为,梁军承认该等文件上的签名均为其本人签字,梁军提出的请求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两案均驳回了梁军的请求,裁判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
既然已经两次被驳回,梁军再次起诉的依据又是什么呢?
答案指向了那份2019年底签订的《入职意向书》。梁军主张,自己获得股权激励是意向书中商定的年薪、股权授予等内容,属于薪酬的一部分,而非离职时按一般约定回购的普通股权激励。在此基础上,梁军再次就该笔股权激励提起诉讼。
梁军并非寒武纪的普通高管,而是公司早期的核心骨干之一。招股说明书显示,他拥有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通信与信息系统硕士学历,曾在华为系供职近17年,历任工程师、技术专家,是业内经验丰富的芯片设计专家。梁军2017年加入寒武纪,在任职期间,其曾主导推出了寒武纪首颗7nm训练芯片,他还曾公开表示他对寒武纪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对于他离职的原因,寒武纪将其归因于“与公司存在分歧”。市场传闻称,梁军与创始人陈天石在发展策略上存在重大分歧,梁军倾向于技术深耕,而公司更需要快速商业化落地。
梁军则在诉状中表示,由于寒武纪未履行《入职意向书》的约定,且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因此自己在2022年2月10日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寒武纪于2020年7月20日在科创板成功上市,2024年1月2日,其间接持有的寒武纪股票解禁。他曾提出减持申请,但寒武纪不配合减持。
对此,寒武纪认为,关于梁军在本次诉讼起诉状中提及的《入职意向书》中股权激励的约定,生效仲裁裁决书认定,不论《入职意向书》自身应作何种解释,双方均可合意进行变更,梁军在签署《持股计划》时已经了解其基本内容,并同意根据该内容来确定自己接受股权激励的具体条件,应受其后续签署的相关文件的约束。
离开寒武纪的梁军自己开始了创业征程。公开资料显示,梁军离职后加入上海昉擎科技有限公司,并于2024年8月出任CEO,公司业务方向是专注于“上下文相关”与“上下文无关”解耦的分布式计算架构研发,目标是为客户提供AI计算产品与服务。该公司在2025年7月宣布完成数亿元天使轮融资,领投方包括小米战略投资部、蔚来资本和上海临港科创投等。
目前,这桩“天价”索赔案件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而此前的回购案件也正在等待法院判决。
寒武纪表示,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没有影响,对期后利润的影响尚需依据前述案件的法院生效裁判结果进一步评估,案件对公司日常研发及经营不存在影响。公司已聘请律师团队对梁军的诉讼请求进行全面分析、论证,将积极应诉、答辩,全力应对离职高管的“不当诉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