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号:(2024)浙0112民初3984号
- 标题: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 审理法院: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
-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 裁判结果:被告B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A公司货款477739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75221.1元(暂计算至2024年10月31日,此后以37179元未付部分为基数,按照年利率5.475%计算至实际付清为止;违约金总额最高不超过80101.82元)。
- 当事人信息:
- 原告:A公司
- 被告:B公司
- 判决日期:2024年10月31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当事人公司/机构全名是通过与相关诉讼立案主体关联获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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