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号:(2024)辽0291民初996号
- 标题: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 审理法院: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 裁判结果:一、被告吉安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大连某公司支付货款12,166,816.50元及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式:按日利率0.03%,自2023年12月7日至2024年1月22日,以13,166,816.50元为基数计算47天;2024年1月23日,以12,766,816.50元为基数计算1天;自2024年1月24日起,以12,166,816.50元为基数计算至全部款项付清之日止。
- 当事人信息:
- 原告:大连某公司(大连德泰新农海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被告:吉安某公司(吉安傲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被告:福建某公司(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判决日期:2024年6月20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当事人公司/机构全名是通过与相关诉讼立案主体关联获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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