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沪税浦二十五罚20251号
- 被处罚当事人:江苏恒尚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被处罚原因: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1950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浦东新区税务局第二十五税务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25年2月11日
数据来源:企查查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
2025-02-21 1660浏览量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沪税浦二十五罚202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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