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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降销售环节费率

东方财富网 2025-09-08 4778浏览量

公募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公开征求意见

  9月5日,中国证监会修订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共六章28条,主要内容包括:合理调降公募基金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率水平,降低投资者成本。优化赎回安排,明确公募基金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鼓励长期持有,明确对投资者持有期限超过一年的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不再计提销售服务费。坚持权益类基金发展导向,设置差异化的尾随佣金支付比例上限。强化基金销售费用规范,统筹解决基金销售结算资金利息归属、基金投顾业务双重收费等问题。建立基金行业机构投资者直销服务平台,为基金管理人直销业务发展提供高效、便捷、安全服务。

  此次降费,将股票型基金的认购费率、申购费率上限由1.2%、1.5%,调降至0.8%;将混合型基金的认购费率、申购费率上限由1.2%、1.5%,调降至0.5%;将债券型基金的认购费率、申购费率上限由0.6%、0.8%,调降至0.3%。将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的销售服务费率上限由0.6%/年,调降至0.4%/年;将指数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的销售服务费率上限由0.4%/年,调降至0.2%/年;将货币市场基金的销售服务费率上限由0.25%,调降至0.15%/年。以近三年平均数据测算,第三阶段基金销售费用改革将整体降费约300亿元,降幅约为34%。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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