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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开通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相互转换业务的公告

东方财富网 2025-09-01 4348浏览量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5年9月2日起对旗下部分基金开通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之间的转换业务(以下简称“本业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间的转换业务是指:若投资者持有的某只基金具有多种类别基金份额(各类基金份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且登记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投资者可以将其持有的某一类基金份额转换成同只基金的其他类基金份额。

一、适用基金

二、业务规则

1、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间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规则遵从注册登记机构业务规则。投资者办理本业务时,转出基金份额类别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基金份额类别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已经冻结的基金份额不得申请转换业务。当转换转入的份额类别因其他原因暂停转换转入、暂停大额转换转入业务或有其他交易状态限制的,本业务亦受相关交易状态限制,基金管理人另有公告的除外。

2、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转换时,采取“未知价”法,即转换价格以申请受理当日该基金转出基金份额类别、转入基金份额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并遵循“先进先出”原则。

3、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间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转出的最低申请基金份额适用该基金最低基金转换份额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转出时或转出后在销售机构保留的该基金转出类别基金份额余额不足该基金最低保留余额规定的,在申请转出时需一次全部申请转出,否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将剩余部分的该类基金份额强制赎回。

4、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间相互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的持有期将自转入的基金份额被确认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5、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间相互转换,注册登记机构以收到有效转换申请的当天作为转换申请日(T日)。投资人T日的有效基金转换申请,正常情况下,登记机构将在T+1日对投资人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办理转出基金份额的权益扣除以及转入基金份额的权益登记。

三、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间相互转换业务的费率

不同类别基金份额的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份额类别赎回费用及转出与转入基金份额类别的申购补差费用两部分构成。

转出基金份额类别的赎回费用按照基金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规定的赎回费率和计费方式收取,赎回费用按一定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收取标准遵循基金最新的更新招募说明书相关规定),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从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类别或申购费用低的基金份额类别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份额类别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份额类别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份额类别或不收取申购费用的基金份额类别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费用原则上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份额类别与转入基金份额类别的申购费差额进行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不同类别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投资者在各销售机构办理本业务时,具体费率优惠细则请以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和规定为准。

转换费用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转出确认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份额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转出确认金额×转出基金份额对应的赎回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确认金额-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

申购补差费用=转入确认金额×对应的转出与转入基金份额的申购补差费率/(1+对应的转出与转入基金份额的申购补差费率)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补差费用的,转出与转入基金份额的申购补差费=固定金额的申购补差费)

净转入确认金额=转入确认金额-转出与转入基金份额的申购补差费用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净转入确认金额÷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份额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

转换结果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转入基金确认份额的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四、业务办理时间

本业务的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基金转换时除外。

自2025年9月2日起,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开通本业务。由于各销售机构的系统差异以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展本业务的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人应以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为准。

五、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上述基金开通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相互转换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本公司旗下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开通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之间的转换业务,届时将另行公告。

2、Y类基金份额暂不开通同一基金不同类别基金份额相互转换业务。

3、本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本公司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前提下调整本业务的业务规则及有关限制,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告。

4、本业务与公司已经开通的不同基金之间相互转换业务不产生冲突。

5、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及相关业务的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dfund.cn)认真查阅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和相关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085-2888)查询。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产品资料概要、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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